摘要:文章通過對藏文“宗(rdzaong)”一詞所含內容和《格薩爾》部名衛(wèi)“宗(rdzaong)”一詞在《格薩爾》部名上所含內容、確切地說“宗”一詞在《格薩爾》部名上實際所起作用之比較分析,認為《格薩爾》部名上的“宗”,既不能和過去作為西藏地方政權機構—行政區(qū)域治所之名的“宗”等同起來理解;也不能與作為過去有別于普通民宅的特殊建筑物之名的“宗”等同起來理解。提出《格薩爾》部名上的“宗”類似于漢族長篇小說的敘述法“篇”,是一種便于記憶和說唱史詩而采取的該文學作品形式上的一種程式法或寫作模式。
關鍵詞:史詩;部名;宗;建筑物;行政機構
中圖分類號:I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738(2005)04-0070-04
熟悉或了解史詩《格薩爾》的人都知道,該宏篇英雄史詩是由一白余個分部本綜合而組成。同樣,也都知道這一白余分部本除少量兒部外,大多數(shù)部本的部名皆習慣以“宗(rdzaong)”一詞來命其部名。如:《齊日珊瑚宗(byae-rai-byaur-rdzaong)》、《雪山水晶宗(gangs-rai-shael-rdzaong) 》、《象雄珍珠宗(zhang-zhaung-m au-taig-rdzaong)》、《松巴騙牛宗(saum-pa-m dzao-rdzaong)》……?!陡袼_爾》(以下簡稱史詩)部本的這一命名法的來歷和含義是什么?對這個問題不考慮,就覺得沒有什么;如果仔細一想,就感到很有必要進行一次梳理、探究。因為,在現(xiàn)實生活中關于如此眾多部本之部名上的“rdzaong(宗)”一詞究競具有怎樣一種含義或起一種怎樣的作用,從懂得藏文學者的角度而言,真可謂是只知其名而不知其實,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從不懂藏文者的角度而言,對史詩部名上的“宗”一詞不是感到困惑就是往往理解錯誤。
史詩部本之部名上冠以的“宗”一詞,毫無疑問是藏文之“rdzaong”,即過去西藏地方政權機構的名稱“rdzaong(宗)”一詞和作為特殊建筑物之名的“rdzaong-ngam-m khan-rdzaong(宗或堡壘、要塞、山寨等)”一詞的音移或音譯。
據(jù)《藏漢大辭典》:藏文之“rdzaong”一詞一共有三層含義:
1、當“rdzaong”一詞作為建筑物之名而出現(xiàn)時,它的含義是“rdzaong-ngam-m khan-rdzaong”,譯過來就是“堡壘、山寨、或要塞”。就是指城堡之類的建筑物,是有別于普通民宅的一種特殊的建筑物。如:拉薩宗角錄康之“宗”,指的就是布達拉宮這一特殊的建筑物。其意為布達拉宮背后的龍土廟。還有日喀則宗、江孜宗等等。
2、“宗”一詞有藏文“thsags”的意思,譯過來就是“密度”。如:船舶的裝載密度,書籍的陳列密度等。
3、在歷史上“rdzaong”一詞是縣級行政區(qū)或治所的專用名,是地方政權機構的名稱。而目_這一婦孺皆知的機構名稱直到今天還在延用。如:達孜縣即達孜宗、曲水縣即曲水宗……。
那么,史詩部本部名上所冠之“宗”具有上述三層含義之哪一層呢?依筆者之拙見,除第二層意思不大沾邊外,和其余兩層意思都有問接的、不同程度的關聯(lián)。即:既不能排除史詩部名上所冠“宗”,具有堡壘、山寨、要塞之意;又不能排除有縣級行政區(qū)或治所“宗”的折射之意。為何如此認為呢?其原因有以下兩點:
首先,“宗”這一概念在藏族社會生活中的產(chǎn)生,應該上溯到古代部族時代。那時藏族部落之問經(jīng)常發(fā)生戰(zhàn)爭,各部落為了保衛(wèi)自身安全,在寨了外面修建堅固的城堡以抵御外敵。即為防御外族侵犯而修筑的建筑物。這種堅固的城堡藏語統(tǒng)稱為“rdzaong-ngam-m khan-rdzaong”。這些城堡的遺跡,“在今天四川藏區(qū)的丹巴、九龍、馬爾康等地都可以見到。由五六層樓房高,形狀為長方形、六角型和少量的八角型”。[1]在西藏自治區(qū)范圍內的許多地區(qū)也能看到。
其次,“宗”作為行政區(qū)、治所或行政機構的正式稱呼在藏族史上的出現(xiàn),據(jù)史書記載,是在西藏地方割據(jù)時期之帕竹政權時期,即帕竹第一世法土大司徒·強曲堅贊(公元1354—1371)時期。該法土用武力從薩迦法土手中奪取政權,廢除薩迦法土時的萬戶和萬戶長行政機制后,在貢卡、日喀則、瓊結等地為主的西藏中心地帶一共設立了十三大宗。而且,這些宗都屬帕竹政權統(tǒng)領下的地方級行政機構,這一機制創(chuàng)建至今已有六百余年的歷史。此后在西藏地區(qū)設立的許多宗,有的是當時中央政府所設,如:“藏北第一個宗——坎朗宗(現(xiàn)在的那曲縣),就是1751年清朝派兵平息了珠爾默特那木扎拉事件以后所建?!保?]有的是當?shù)赝了?,如:?881年波密土在墨脫所設的宗?!保?]有的是當?shù)氐掳退?,如:“申扎宗就?886年那倉德巴所建;”[4]原西藏地方政府根據(jù)需要先后在西藏各地所建的宗就更多。
然而,史前藏族社會與史詩時代并沒有出現(xiàn)過后來意義上的這些“宗”。反之更多的是,以家族為紐帶的部族或割地而治的社會勢力。如:公元前八世紀到五世紀,蕃域高原繼石器時代之后曾出現(xiàn)過一個“小幫”時期。依次分別為:瑪桑九兄弟、二十五小幫、十二小幫、四十小幫。在后來的歷史長河中,這些小幫之問經(jīng)歷了長期的戰(zhàn)爭和兼并之后,以兒個重要的小幫基礎,發(fā)展形成了一些重要的部族或部落聯(lián)盟。即:位于蕃域腹心地帶的雅隆悉樸野部、蕃域西北部阿里高原的象雄部、蕃域東北的蘇毗部、蕃域東部的附國部、分布在今青海南部西藏北部的白蘭部、分布在今青海湖一帶的吐谷渾等部。按照史詩《格薩爾》的描繪,史詩中的嶺、霍爾、門、索布、象雄、齊日等眾多勢力,都是以血緣或地域聯(lián)盟關系為紐帶的群體,它們互不統(tǒng)屬,割據(jù)而治。從此跡象來看:我們可以推測,史詩所描繪的以“宗”來命名的眾多勢力(號稱十八大宗),有可能是青藏高原上曾經(jīng)出現(xiàn)并存在過的“十二幫國”、“四十小幫”之類的地方勢力的影了和折射。同時通過這些社會勢力,我們清楚地看到:無論是十二幫國、四十小幫還是吐蕃土朝建立時,藏土松贊干部征服過的諸多青藏高原上的社會勢力,均不是后來意義上的行政治所“宗”,它們和史詩描繪的眾多部族一樣,僅僅是一些從氏族血緣聯(lián)盟或地域部族聯(lián)盟的、互不統(tǒng)屬的部族或割地而治的地方勢力。所以,史詩所反映再現(xiàn)的以“宗”來命名的諸多社會勢力與后來意義上的行政治所“宗”,很顯然是兩個不同概念的宗。即:一個是統(tǒng)屬于某個上一級部門的地方政權;另一個卻是不統(tǒng)屬于任何上一級機構的社會勢力?;谶@樣的情形,我們有理由認為將此兩者等同起來理解,是一種不正確的理解法。這是其一。
其二,史詩部名上的“宗”和堡壘、山寨、要塞等建筑物之“宗”等同起來,也是一種摸棱兩可的理解法。如:雪山水晶宗、象雄珍珠宗、齊日珊瑚宗、彌努綢緞宗等等史詩所敘寫的宗和人們在過去西藏地區(qū)所能目睹到的日喀則宗、江孜宗、沃卡達孜宗等西藏歷代統(tǒng)治者辦公的建筑物和用于軍事防御的特殊建筑物之“宗”,也并非一回事。因為,從古至今藏區(qū)任何一個地方不曾有人目睹過名其為“雪山水晶”等的史詩所描述的堡壘、山寨、要塞之類的、集防敵和統(tǒng)治者辦公用的建筑物,甚至是名為這樣的建筑物之遺跡。不難看出,這些都是史詩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歷代藏族人民根據(jù)自己的認知、理解而增添的一些概念或名稱,是不同歷史時期的人們根據(jù)自己所處時代的審美認識之結果在史詩中的再現(xiàn)和表現(xiàn)。因此,將此兩者等同起來理解也是一種不確切的理解法。
話已至此,有人一定會問,既然史詩部名上的“宗”,既不能和行政區(qū)或治所的“宗”等同起來理解;又不能理解成作為建筑物的“宗”。那么,史詩部名上習慣冠以的“宗”所指應為何物呢?如上所述,《格薩爾》是眾多首尾完整的、獨立成冊的部本綜合而成的宏篇史詩,而目_主要是以民問口耳相傳這一特殊的傳播途徑一直流傳至今的。這就說明,它要有符合它本身的寫作技巧、故事本身的闡述法以及說唱藝人們對這部巨著的記憶法。換言之,要有符合自身的寫作和說唱形式。這就是史詩說唱藝人們善于運用而史詩的研究者們所樂道的、史詩這一古老藝術形式的—程式法。如果沒有這樣一種有規(guī)律可尋的史詩的闡述法或記憶法的話,那些目不識丁的民問藝人們是無論如何也講不出少則二十兒部,多則近一白部的史詩部本來。除非他們身上真有人們樂道的所謂特異功能。很顯然,史詩不同部本的部名都冠以“宗”,就是為了便于說唱所采取的史詩形式上的程式法,是史詩寫作或故事闡述的一種模式。從史詩眾多部本來看,除了敘寫嶺國形成史的《天嶺》、《降生史》、《賽馬稱土》部本和敘寫嶺國發(fā)展壯大史的《霍嶺大戰(zhàn)》、《門嶺之戰(zhàn)》、《姜嶺之戰(zhàn)》、《征服魔土》四部;以及末尾的《地獄救母》一部外,其余嶺國要征服的、號稱為“國”的十八大部族勢力(每一部族為一個宗),均以宗來命名。這十八大部族分別是:《丹瑪青稞宗》、《白熱綿羊宗》、《大仕牛宗》、《索布馬宗》、《木桂騾宗》、《松巴騙牛宗》、《米努綢緞宗》、《卡其玉宗》、《象雄珍珠宗》、《阿里金了宗》、《齊日珊瑚宗》、《阿扎瑪瑙宗》、《吾斯茶宗》、《木崖藥宗》、《西寧馬宗》、《雪山水晶宗》、《漢地茶宗》、《麻拉雅藥宗》(此十八大宗的分法在學術界雖不完全一致)。從如此的情形來看,這樣的安排就是一種故事的講唱和便于記憶眾多名目不同的史詩部本而采取的一種有效手段。所以,從這樣的出發(fā)點和角度而言,史詩部名上冠以的“宗”,就相當于漢族古代長篇小說所慣用的“篇”和“章回”。尤其相似于“篇”。按照長篇小說的“章回”和“篇”的敘述法,這些眾多部本完全可以這樣來命其部名:《格薩爾》之部——松巴犏牛篇、《格薩爾》之部——象雄珍珠篇等等依次類推便知。它的特點是,把一部巨著分成若干個回或若干個篇。這好比一個一口難以吃掉的大胖了,只有一口一口地吃。漢族長篇小說《西游記》、《水滸傳》、《三國演義》、《紅樓夢》等,論篇幅遠不及《格薩爾》。但這兒本書當中的哪一本書不是靠“篇”或“章回”的闡述法來完成的呢?像《格薩爾》這樣白萬詩行千萬多字的宏篇巨詩,就更需要分成若干個“篇”或“章回”、“宗”來完成。這是史詩本身的篇幅所決定的。關于這一點,史詩部本的種類就能足以證明。即:分章本和分部本。什么是分章本呢?它是將主人公格薩爾一生的業(yè)績分成若干個篇章,故事情節(jié)濃縮在一個本了中加以概括地敘述的本了,這種本了類似于一部巨著的總的目錄。什么是分部本呢?它是將史詩《格薩爾》中的某一場戰(zhàn)爭,或一個重大情節(jié)作為獨立的部本。即:是總目錄中的某一個情節(jié)擴充成首尾完整的獨立本了。以宗來命名的部本均屬后一類。這些都充分說明,史詩部本之部名上冠以的“宗”的內涵,并非人們所理解的那樣。就宗的實際作用而言,它在史詩部名上就是起一種相當于漢族古代長篇小說的“章回”或“篇”的作用。試問這樣的“宗”能和藏族歷史上之行政區(qū)域治所意義上的“宗”以及作為特殊建筑物之名的“宗”等同起來嗎?同時,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人們習慣把史詩部名上的“宗”理解成行政區(qū)或治所意義上的“宗”和作為建筑物之名的“宗”,也是有其原因和根據(jù)的。這里面,還有不能排除的這樣一種因素存在。這就是:人們把史詩中以格薩爾為王的、代表正義的、所謂嶺國將要征服的那些所謂的邪惡勢力,有意視作古代戰(zhàn)爭中遇到的堡壘、要塞之類的一種藝術手段。具體點說,就是各種文學作品所慣用的比喻法。即:把那些代表邪惡的勢力,喻作堅不可摧的堡壘、要塞那樣的對象。同樣,也不乏把那些代表邪惡的勢力喻作后來意義上的行政區(qū)或治所的因素。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是史詩創(chuàng)作者們的思想意識里已經(jīng)根深蒂固的、作為特殊建筑物之名的“宗”和作為行政區(qū)或治所之名的“宗”這個稱呼在史詩部名上的套用、附會所致的結果。還有一種可能是:把史詩所敘寫的部族勢力比做堅不可摧的堡壘、要塞或相當于宗一級行政機制的敘寫手法。因為在過去,無論是作為建筑物的“宗”還是作為行政區(qū)或治所的“宗”,在百姓心目當中一直是權力和地位的象征,是高高在上的。所以,百一姓把這樣的概念或稱呼附會到史詩部名上去,并以此來形容史詩將要敘寫的某一勢力的強大,又以此來形容戰(zhàn)勝某個強大勢力的、自己心目中的英雄的強大之思想傾向也是存在的。但是,即便有類似的傾向存在,在現(xiàn)實中也不能把兩者等同起來理解。這種后來詞在史詩中的附會、套用,在史詩中隨處可見。如:國家、國土、噶倫(bkav-blaon)等后來詞在史詩中的反復出現(xiàn)就是一個典型的例了。依據(jù)實際,史詩所敘寫的嶺國以及它所要征服的任何一個勢力,都不是后來嚴格意義上的國家,因而也根本談不上什么國家和國土。而這些概念的準確的敘述法應該是:部族或地方割據(jù)勢力以及部族頭領。關于“噶倫”一詞在史詩中的出現(xiàn),著名藏學家恰白·次旦平措先生是這樣分析的:“某位大學教授將《格薩爾》的《世界公?!纷g成漢文的“前言”里說:史詩里屢次出現(xiàn)噶倫字樣,……而噶倫官職的設置,自清朝初年才開始。因此,我們的初步看法是,這部史詩成為完本的寫作時期,當在十八世紀以后?!睂Υ饲“紫壬v:“如果僅依據(jù)這個名詞,而硬要將《格薩爾》的成書年代確定在十八世紀以后的話,是不符合實際的”。緊接著又指出:“按照藏文歷史文獻的記載,噶倫一詞出現(xiàn)在松贊干部時期。如:《西藏土統(tǒng)記》載,松贊干部時,有十六位大名臣……其為外武六臣,內文六臣,噶益基倫四(詔命神變臣之意)”。其中所說的噶益基倫簡稱就是噶倫。另外,《賢者喜宴》中也有記載,“這個名稱在人們生活中的出現(xiàn)至今已有一千三白多年的歷史了。如果說,上述歷史文獻并不是贊布時期的文獻的話,那么,上述歷史文獻,前者是十四世紀的,后者是十六世紀中葉所編寫的。而目_這些書也是由舊的歷史文獻中引證而來的。所以說,“噶倫”這個名詞,最晚也是七、八白年前就有了”。因此,包括史詩部名上之“宗”在內的很多后來概念在史詩中的出現(xiàn),很明顯是在長期的史詩發(fā)展、完善過程中,人們依據(jù)自己所處時代審美標準添加的一些名稱。是作為史詩創(chuàng)作者的不同時代的人們,將自己時代特有的觀念、信仰等融入于史詩的結果。是后來人對史詩打上的新的時代烙印和后來新的文化因素在史詩中的注入。
綜上所述,人們不難看出,史詩部名上習慣冠以的“宗”,雖不乏史詩在民問長期流傳的過程中史詩的創(chuàng)作者們依據(jù)自己的理解,把將要敘述的十八大部族或十八個地方割據(jù)勢力,假設或喻作后來行政意義上的、相對獨立的名為“宗”的行政治所或政權機構的跡象,以及假設或喻作堅不可摧的堡壘、要塞等特殊建筑物的跡象。但這一點恰恰說明,早期的《格薩爾》史詩正如有些學者認為的那樣,很可能只有描寫嶺國形成史的少數(shù)兒個部本和征服四大魔土部本。號稱為十八大宗的眾多部本,很可能是在較后期的藏族社會中,尤其是“宗”這一行政機制在藏族社會中出現(xiàn)以后,以這一新的行政機制為依據(jù),把歷史上的一些部族重新冠上“宗”的稱呼,并在這些部族史實的基礎上進一步藝術加工、創(chuàng)作而形成的部本。但不管怎樣,“宗”一詞在史詩部名上的出現(xiàn),就其實質而言,非常相似于漢族長篇小說的敘述法“篇”。盡管藏文之“宗”一詞并不具備“篇”的意思。但就“宗”一詞在史詩部名上所起的實際作用而言,它就是起一種雷同于“篇”的作用。所以,史詩部名上冠以的“宗”,與作為行政區(qū)或治所之名的“宗”和作為要塞堡壘等建筑物之名的“宗”,因具有某種近似的因素而完全等同起來理解,是一種有悖實際的理解法。
上述關于史詩部名上之“宗”一詞的分析、探討,很有可能假設過于膽大而求證不夠小心,未臻之處,煩請專家學者指正、批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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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5-07-13
作者簡介:平措(1962-),男,藏族,西藏日喀則人,西藏大學《格薩爾》研究所,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格薩爾。(西藏大學《格薩爾》研究所西藏拉薩 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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